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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龙 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龙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五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 生效。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政序列管理。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 ...
龙头股份(6006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 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 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 传。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 ...
龙头股份(600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上海龙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 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龙头股份(6006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 ...
龙头股份(600630)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1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下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公司研究、制订、规划公司发展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 ...
龙头股份(600630) - 龙头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5-30 10:01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1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公 司实际业务需要,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2025 年计划在股份 制商业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 资金,计划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 1.50 亿美 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 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