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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 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 ...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 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
爱旭股份(6007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遵照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
爱旭股份(600732) -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预算管理就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 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 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 对预算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 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二条 编制范围: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 控制。 第三条 编制原则: 第五条 编制内容: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 资预算、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 算内。 (一)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 括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 1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三)机构明确,多级实施; (四)注重效益, ...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
爱旭股份(6007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爱 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10:31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11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 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 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股份变动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入可行权期。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激励对象累计 行权 6 ...
爱旭股份(60073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芳)
2025-12-10 10:3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陈刚,现提名方芳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爱旭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 ...
爱旭股份(6007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劳兰珺)
2025-12-10 10:31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本人劳兰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陈刚提名为上海爱 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