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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024-04-26 13:18
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深化公司治理 全面风险管控 严守商业道德 19 20 23 01 卓越治理 27 33 37 40 推动创新研发 精益产品质量 打造责任供应链 应对气候变化 02 责任管理 57 59 66 68 70 打造绿色产品 帮助员工成长 高质量客户服务 携手行业进步 支持社区发展 03 价值创造 | 推动创新研发 | 27 | | --- | --- | | 精益产品质量 | 33 | | 打造责任供应链 | 37 | | 应对气候变化 | 40 | | 践行绿色生产 | 43 | | 保障安全生产 | 53 | 2023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023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关于本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二份环境、社会及治理 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以向利益相关方等披露和展示公司在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方面的行动和绩效。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阅,并 对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目录 | 关于本报告 | 01 | | ...
爱旭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3:18
【RSM】容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3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 容让 目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9 | RP l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8Z0332 号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董事 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旭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爱旭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 ...
爱旭股份: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3:18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鸿烈先生、徐莉萍女士、钟瑞庆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 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等材料,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上海 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鸿烈 先生、徐莉萍女士、钟瑞庆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
爱旭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重组承诺的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5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及其一致 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衡英")作为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 因履行重组限售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于2024年4月27日起自愿锁定,锁定期 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锁定期内承诺不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改变下滑趋势(即同比降幅不超过30%),则前述陈刚、义乌衡英所持股份解除锁定; 如下滑趋势仍未改变(即同比降幅超过30%),则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2025年12月31 日。 一、公司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 号),公 司 ...
爱旭股份: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4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旭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海迈科斯")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 TOPCon 电池片湿法生产 设备共计 74 台/套,合同总金额为 21,432.80 万元(含税),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1发生的需 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计 9 笔,累计签署合同金额为 3,013.73 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 ...
爱旭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3:18
【RSM】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8Z028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CDYV6X6X 容诚审字[2024]518Z0281 号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爱旭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 ...
爱旭股份:关于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及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确认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4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一、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 ...
爱旭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3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 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 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 ...
爱旭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3:18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爱旭股份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 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爱旭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3:1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中伦")接受上海 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爱 旭股份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