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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晟(6008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大晟时代文 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金 融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 作部门。审计委 ...
*ST大晟(60089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9-29 11:17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 ...
*ST大晟(6008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 报告编制、公司 ...
*ST大晟(6008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担保行 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协议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 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 信誉损 ...
*ST大晟(6008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 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
*ST大晟(6008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送达证券监 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 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 ...
*ST大晟(600892)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各项内控和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 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 ...
*ST大晟(6008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 为已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 及时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公司《公 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和部门,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 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 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以上人员为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 第 1 页,共 16 ...
*ST大晟(60089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 知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应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 司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如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表之前 进场,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其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 ...
*ST大晟(6008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9 11:1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及其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确保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大晟时代文 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 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 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公允、有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 1 页,共 18页 大晟时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