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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12-26 08:1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4,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26 08:16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6.27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四方股份(60112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2-26 08:16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12 月 | 二、声明 | 4 | | --- | ---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9 | |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四方股份、本公司、公 | 指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上市公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问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指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 | | | | |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 | | | |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 ...
四方股份(601126)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08:16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 的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问题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或与之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并对本次回购注销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 了核实验证。 2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或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 司管理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 保荐机构应当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 续披露使用情况。 第八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26 08:16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首席财务官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对总裁负责。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等经理层人员工作行为,保障总裁等经 理层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包括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其他经理层人 员。 第 1 页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经理层的任免 第五条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投资的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子公司、参股公司; 向子公司、参股公司追加投资或增加注册资本;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 并或进行股权收购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相关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部门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 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6 08: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离任、任期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 情况,并说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