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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3-25 10:17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0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997,0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1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26,830,000 股,再质押 股份数量 26,830,000 股;本次再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数量 227,792,089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79.93%,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1.28%。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在银行办理质押业务。 三、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股东名称 | 湘财股份 | | --- | --- | --- | | | 持股数量(股) | 284,997,089 | ...
大智慧: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1-25 09:37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0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为客观反映公司实 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结果、《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拟对公司收购爱豆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豆科技")及其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 备 4,639.21 万元,对相关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123.74 万元,合 计减少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94.2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相关商誉及无形资产的形成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为丰富业务线,拓展服务 范围,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多样化服务需 求 ...
大智慧: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款项的公告
2023-12-26 09:07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3-05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年初,在上海金融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长虹先生达成调解协议,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收到上海金融法 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 74 民初 4237 号】,约定张长虹 1 先生支付公司因履行民事判决支付的赔偿款共计 334,634,680.99 元,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四笔支付完毕, 其中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 前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 5000 万元,并在 2023 年 3 月 20 日之前向 公司支付 859,641.58 元案件受理费,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第 二笔款项人民币 60,745,675.39 元,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之前支付第 三笔款项人民币 1 亿元,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四笔款项人 民币 123 ...
大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13 09:07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3-05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 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张长虹 | 张长虹 | 合计 | | --- | --- | --- | --- |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是 | 是 | 是 | | 本次质押股数 | 17,320,000 股 | 18,600,000 股 | 35,920,000 股 | | 是否为限售股 | 否 | 否 | 否 | | 是否补充质押 | 否 | 否 | 否 | | 质押起始日 | 2023 年 12 月 12 日 | 2023 年 12 月 13 日 | - | | ...
大智慧: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 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23,190,39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 45.7156 | |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
大智慧: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0: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
大智慧: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2023-10-31 09:34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3-05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陈 志分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23】248 号)、《关于对陈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 监决【2023】249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措施内容 (一)对公司出具的警示函措施内容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304856)在 2022 年期间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审慎确认收入,导致 2022 年一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披露不 准确。2023 年 4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2021 年修 ...
大智慧(60151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 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185,500,856.90 | -4.14 | 547,971,737.33 | 4.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764,708.11 | 不适用 | 231,189,290.11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239,782.21 | 不适用 | -105,2 ...
大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1: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 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思坚 翟振明 方国兵 独立董事签字: 翟振明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二三年十 ...
大智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11:0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的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