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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601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的召集人 ...
大智慧(6015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当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本制度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董 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 批准,公司任何部门、下属子公司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1/10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 ...
大智慧(6015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 1/17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
大智慧(6015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3 11: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 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
大智慧(6015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 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11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 ...
大智慧(60151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 ...
大智慧(601519) -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 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9 第五 ...
大智慧(601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3 11: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 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1/6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大智慧(60151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13 11:46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5-08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 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公 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2024 年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522 人;2024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为 203,338.19 万元, ...
大智慧(601519)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3 11:46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5-08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不 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上海大智慧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