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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6030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
新宏泰(6030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 ...
新宏泰(6030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08:03
第一章 总 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 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息 依法公开披露前 ...
新宏泰(60301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 ...
新宏泰(60301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8 08:03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利益,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 托产品、委托贷款、债权投资等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必须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需要为前提,充分 利用好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 ...
新宏泰(60301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大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 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 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 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公司的 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者支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 ...
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 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08: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 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
新宏泰:第三季度净利润1353.84万元,下降6.89%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8 07:54
新宏泰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1.58亿元,同比增长1.83%;净利润为1353.84万元,下降6.89%。前三季 度营收为4.65亿元,同比下降1.04%;净利润为4781.12万元,同比下降8.37%。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Core Viewpoint - The announcement details the resignation of two board members from Wuxi Xinhongtai Electric Technology Co., Ltd. and the subsequent election of a new employee director to enhance the company's governance structure [2][3]. Group 1: Resignation of Board Members - On October 24, 2025, the board received resignation letters from directors Gao Yanmin and Jin Mengjie, with Gao resigning due to governance structure adjustments while remaining as CFO, and Jin resigning for work-related reasons [2]. - The resignations will not reduce the number of board members below the legal requirement and will not affect the company's normal operations or governance [2]. Group 2: Election of Employee Director - The company held an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meeting on October 24, 2025, where Zhao Yinhai was elected as the employee director for the sixth board, effective immediately [3]. - The composition of the board remains compliant with regulations, ensuring that the number of directors who are also senior management or employee representatives does not exceed half of the total board members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