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L(603022)

Search documents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 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上海新通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 责,有权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三)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在 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证券部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四条 公司对外传送的文件、U 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 料,须经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批后(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长批准后), 方可对外传送、报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东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不合适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第五条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大 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 金,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 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之和 。 第三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被 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 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 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新通联(603022) - 新通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4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
新通联(603022.SH):上半年净利润2166.74万元,同比增长3.99%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15 10:47
格隆汇8月15日丨新通联(维权)(603022.SH)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56亿元, 同比增长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6.74万元,同比增长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9.94万元,同比增长9.33%;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