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KHtech(603052)
icon
Search documents
可川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 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 |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2 | 月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13 | 日 | | | 九次会议 | | | | | | | | 1.《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 |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 | 年 | 3 | 月 | 第二届监事 ...
可川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10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 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可 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上市规则》第 ...
可川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07:44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委托单位: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12-57688197 传真 Fax: 027-85424329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3300118 号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川科技公司") 2023年12月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审核证据是可川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 ...
可川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建)
2024-04-28 07:4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肖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 ...
可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全赞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
可川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成 员为独立董事王亮亮先生、独立董事王世文先生和董事朱春华先生。报告期内, 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主任委 员王亮亮先生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财务与会计系主任,为资深会计 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并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 会议时间 |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内容 | | --- | --- | --- | --- | | 2023 年 3 | 月 14 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 | 1.《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 2. ...
可川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1/9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 ...
可川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
可川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可 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可川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下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 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