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I Environmental Energy (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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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2023-12-15 09: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5 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组织了"走进上市公司"主题投资者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公司与机构投 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增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 值实现,有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沟通交流活动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1.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2.地点: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及相关项目建设场地。 3.调研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投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氢创投资有限公 司、杭州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0:21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最新规定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 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修订)》。 本议案尚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0:19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履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其他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12-14 1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4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募集资金开 户银行的中标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资金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公司将及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办理协定 存款事宜的合同,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公司及有关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 公司大股东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直接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管理工作的相关人 员组成。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0:19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 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14 10:19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 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 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 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4 1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 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阅,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5 杜欢政 金雪军 a 邓川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署: 周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