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 Tianhe Magnetics Technology(6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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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磁材(6030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 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 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 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 选人。 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 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的 行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建立规范 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的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包头天和磁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董 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 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 会负责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1 (一)出 ...
天和磁材(6030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 ...
天和磁材(60307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包头天和磁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法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 安排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六条 ...
天和磁材(603072) -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4-25 13: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营性占用资金 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2025-04-25 13:02
(二)研究董事与管理层的考核标准,考评公司及相关重要职位是否达到既 定业绩、职能目标,进行年度及发展考核并提出建议;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决策机构、职位 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保障、促进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
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5 13:02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并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