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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6030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客 观独立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 ...
甘李药业(6030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董事和高管所持本 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主体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申报 第四条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 情形,对董事、高管和其他在职或离职管理层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 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 ...
甘李药业(6030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部门、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发生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 ...
甘李药业(60308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1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5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8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50 | | --- |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51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甘李药业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州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 ...
甘李药业(60308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第一条 为完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 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 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的 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 划、 ...
甘李药业(6030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
甘李药业(6030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上述人员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 ...
甘李药业(60308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 员为独立董事。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以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 ...
甘李药业(60308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 1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后方能生效,但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 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 司董事会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一条 为适应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甘李药业(60308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和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公司向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 露。 第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