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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 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定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 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控股子公司 ...
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春风动力(603129) - 春风动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10-21 12:30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FMOTO POWER CO.,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116 号)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7,876.3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 | | --- | --- | --- | --- | --- | | 号 | | | | 金金额 | | 1 | 年产 300 | 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 配套新建项目 | 350,000.00 | 145,876.32 | | 2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90,000.00 | 45,000.00 | | 3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 4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春风动力(603129) - 春风动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2025-10-21 12:3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 ...
春风动力(603129) - 春风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1 12:3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 16 号),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时】,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民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 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 ...
春风动力:拟发行可转债募资募资不超过21.79亿元 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新建等项目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1 12:23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issue convertible bonds totaling up to RMB 217,876.32 million to fund various projects, including motorcycle and electric vehicle production, marketing network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 system upgrades, and working capital supplementation [1] Fundraising Details - The total amount of convertible bonds to be issued is RMB 217,876.32 million, with the specific amount to be determin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authorized personnel [1] - The net proceeds from the fundraising, after deducting issuance costs, will be allocated to several projects [1] Project Allocations - RMB 145,876.32 million will be us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project with an annual production capacity of 3 million sets of motorcycles, electric vehicles, and core components [1] - RMB 45,000.00 million is allocated for marketing network construction [1] - RMB 12,000.00 million is designated for information system upgrade projects [1] - RMB 15,000.00 million will be used to supplement working capital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