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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五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 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 ...
春风动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 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 关业务的工作要求。 2、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 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情况,如审计范围、重 ...
春风动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5 12:21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 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72,700.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5.4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05.34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570.01 万元,溢价人 民币 169,335.3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ESG工作制度
2024-04-15 12:21
ESG 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 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 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 ESG 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部长、各子公司主管领 导和指定的 ESG 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战略委员会履行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 露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 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 容。 第五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 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信息使用人及其相关工 作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应将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信息类 别、报送时 ...
春风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家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领域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家华先生,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 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 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2: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 ...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8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150,454,16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2,944,659.04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1.06%。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
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15 12: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