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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10 08:46
第一章 总 则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长 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作项目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二)投资交易性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第一章 总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章程》选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1. 公司的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丽家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 议须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六条 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依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中,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同时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关系,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投资者关系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10 08: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不含职工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 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 ...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0 08:46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