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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1:5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232,931,102.43,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81%[4] - The total profit for the period was ¥47,733,917.32, reflecting a growth of 6.45%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42,737,304.99, which is a 5.08% increase year-on-year[4] -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reached ¥39,122,554.41, mark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17.57%[4]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quarter stood at ¥0.39, with a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also at ¥0.39[5] -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reached CNY 150,897,820.87, an increase from CNY 139,724,062.24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4,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0.12%[17] - Operating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as CNY 168,359,898.79, compared to CNY 155,058,082.69 in 2024,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8.4%[17] - Total revenue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as CNY 773,524,281.66, up from CNY 743,524,656.41 in 2024,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4.0%[2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of CNY 150,897,820.87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compared to CNY 139,687,227.42 in 2024,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8.6%[18]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ere both CNY 1.36, up from CNY 1.26 in 2024,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bout 7.9%[18]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2,411,336,617.14, an increase of 4.92%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otal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were CNY 2,411,336,617.14, an increase from CNY 2,298,343,858.71 at the end of 2024,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4.9%[13] - Total liabilities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were CNY 412,868,699.61, compared to CNY 361,343,711.99 at the end of 2024, showing an increase of 14.3%[14]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was CNY 1,998,467,917.53, compared to CNY 1,937,000,146.72 at the end of 2024, reflecting an increase of 3.2%[14] -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increased to CNY 186,602,537.22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from CNY 94,366,081.94 at the end of 2024, represent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97.6%[13] Cash Flow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143,977,128.44 for the year-to-date, reflecting a slight increase of 0.59%[5]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as CNY 143,977,128.44, compared to CNY 143,137,435.54 in 2024, showing a marginal increase[21]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amounted to CNY 877,432,757.73, compared to CNY 805,496,478.64 at the end of 2024, indicating a growth of 8.9%[12]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were CNY 162,823,885.09, down from CNY 722,378,204.50 at the end of the same period in 2024[22] Costs and Expenses -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were CNY 528,714,787.65, up from CNY 518,583,818.38 in 2024,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2%[16]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amounted to CNY 74,605,602.28, slightly down from CNY 78,769,380.32 in 2024, a decrease of about 5.5%[17] Non-Recurring Items - The total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the period amounted to ¥3,614,750.58, with a year-to-date total of ¥24,223,238.25[7]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 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 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公布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八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 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 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 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 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证 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 点,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 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际情况与劳动市场价位相匹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 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事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六)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等事项; (二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贯 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 利益; (2)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 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能胜任公司经营管理;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 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四)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五)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无须向上交所申请,可以由公司自行审 慎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