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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30 09:52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3 年 7 月 4 日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52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48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董事长 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 ...
永新光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30 09:48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新光学")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永新光学回购注销本次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8-30 09:4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 2,000 股,回购价格 42.4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 ...
永新光学:公司点评:国内显微镜龙头,持续突破高端产品
国金证券· 2024-08-15 08:03
来源:公司年报、国金证券研究所 永新光学 (603297.SH) 事件简评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公众号发布文章《"牵手"上海交通大学! 永新光学产学研用合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永新光学董事长曹其 东先生、曹袁丽萍伉俪捐赠上海交通大学"永新科仪创新基金" 签约仪式暨高端国产显微镜产学研用示范中心揭牌仪式在上海交 通大学徐汇校区总办公厅会议室举行。 经营分析 公司是国内显微镜龙头,2023 年公司显微镜收入达 4 亿元、同增 16%;其中高端显微镜品牌 NEXCOPE 系列产品营收已由 2018 年的 400 万元增长至近 1.4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 100%。 2023 年, 公司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及运营力度,显微镜市场团队多次访问 欧洲、日本、新加坡等地并取得成效,高端显微镜出海加速,海 外占比大幅提升。2024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公司深度受益设备更新周期。 7 月 30 日,2024 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学术年会在成都举行。会上 颁发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永新光学作为第一完成单 位荣获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这也是本届唯一一个由民营企业牵 ...
永新光学:国内显微镜龙头,持续突破高端产品
国金证券· 2024-08-15 08:00
来源:公司年报、国金证券研究所 永新光学 (603297.SH) 事件简评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公众号发布文章《"牵手"上海交通大学! 永新光学产学研用合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永新光学董事长曹其 东先生、曹袁丽萍伉俪捐赠上海交通大学"永新科仪创新基金" 签约仪式暨高端国产显微镜产学研用示范中心揭牌仪式在上海交 通大学徐汇校区总办公厅会议室举行。 经营分析 公司是国内显微镜龙头,2023 年公司显微镜收入达 4 亿元、同增 16%;其中高端显微镜品牌 NEXCOPE 系列产品营收已由 2018 年的 400 万元增长至近 1.4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 100%。 2023 年, 公司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及运营力度,显微镜市场团队多次访问 欧洲、日本、新加坡等地并取得成效,高端显微镜出海加速,海 外占比大幅提升。2024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公司深度受益设备更新周期。 7 月 30 日,2024 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学术年会在成都举行。会上 颁发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永新光学作为第一完成单 位荣获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这也是本届唯一一个由民营企业牵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7-11 11:15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 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66,423 股,占本次 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779%。 2024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加茂资讯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 股,占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7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减持期限已届满,加茂资讯未减持公司股份,目 前仍持有公司股份 866,42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80%。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永新光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1:09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新光学")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永新光学本次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4-06-19 11:09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 格,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0,000 股由公司 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 --- | --- | --- | | 20,000股 | 20,000股 | 2024年6月24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