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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5-06-24 10: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5-06-24 10:32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 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2025-06-24 10:32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取得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股票代码:603318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 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1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 ...
水发燃气(603318) -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4 10: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本次发行相关方的如下保证: (一)本次发行相关方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6-24 10:31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2-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1 —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
水发燃气(6033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仁奎)
2025-06-24 10: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朱仁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 ...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2025-06-24 10:30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偿还相 应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 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 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 笔款项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Shuifa Gas Co.,Ltd.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或 "上市公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 负债。 (一)必要性分析 1、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70%、57.25%和 56.36%,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资产 ...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5-06-24 10:30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5 年 6 月 24 日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水发大厦 10 层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3 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相关 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夏同水先生主持,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为"本次 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 次发行方案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5-06-24 10:30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第二次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 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9,070,924 ...
水发燃气(603318) -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06-24 10:30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 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交易所的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 1 — (1)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启明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