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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三)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档案和印章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员、科研技术 人员、财务会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信息披露人员、销售人员;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 ...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 1 页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 ...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 1 页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苏州龙杰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苏州龙杰(6033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经营 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主动识别关联方,并将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报告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 含 ...
苏州龙杰(6033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龙杰特种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 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 ...
苏州龙杰(6033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 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二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 ...
苏州龙杰(60333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尽量安排独立董事进行 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 ...
苏州龙杰(60333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 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 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 投资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 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
苏州龙杰(603332) - 公司章程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1 | 目 | 录 | 2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 ...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3 08:1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