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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12-22 08:21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 | |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 --- | --- | --- | | 议案一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 5 | | 议案二 | 关于外部董事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 7 | | 议案三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9 |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0 | | 议案五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 | 议案六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 | 议案七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15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349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
恒为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3-12-19 10:06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上游设备原厂产能或供应链原因,导致公司 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合同执行延期,以及承担违约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一定时间的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合同履约、交货进度逐 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为智能与中贝通信签署《采购订单》,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46 亿元。本合同为恒为智能中标"中贝通信 AI 算力一体 机采购项目"后进展执行的一个采购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 ...
恒为科技: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 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所示: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 --- | | 1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第 1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3 年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 ...
恒为科技: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 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 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 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 数据为准)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芳
2023-12-13 09: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罗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为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 八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芳
2023-12-13 09:0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芳为恒为科技(上 海 )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恒为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入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
恒为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茵
2023-12-13 09:02
,己 (上 )股 (上 )股 ,本 ,保 (上 )股 ,具 : ,熟 ,具 5年 (一 )《 ; (二 )《 ; : (四 )中 (离 )休 ; (五 )中 (任 ) ; (六 )中 ; (七 )中 ; ( 八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 )中 ; (一 )最 36个 ;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恒为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
恒为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09:02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恒为科技(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