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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25-09-29 12:05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张继生、谢心宇、朱琳云、卢元、上海汇珩、上 | | | 海珩众、杭州容腾等 7 名交易对方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
恒为科技:公司股票将于9月30日开市起复牌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9 12:02
Group 1 - Hengwei Technology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the 10th meeting of the 4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29,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issuing shares and cash to acquire assets and raise matching funds [1] - The company's stock will resume trading on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starting September 30, 2025 [1] - For the year 2024, Hengwei Technolog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Embedded and Integrated Computing Platforms account for 66.08%, Network Visualization Infrastructure accounts for 33.85%, Other business accounts for 0.23%, and Other business has a negative contribution of -0.17% [1] Group 2 - As of the report, Hengwei Technology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10.3 billion yuan [1] - The competition in the beverage industry is intensifying, with Farmer's Green Bottle launch leading to a significant market share drop of nearly 5 percentage points for Yibao [1]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特此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 股东会再次或者多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 重组上市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 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超过 5%。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沈振宇、胡德勇、王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沈振宇、 胡德勇、王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测算,标 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占上市公司 2024 年度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 ...
恒为科技(603496) -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5-09-29 12:01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数珩科技"或"交易标的")75%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数珩科技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 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 | 停牌起始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 | 型 | 日 | | 日 | | | 603496 | 恒为科技 | A 股 复 | 2025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2025-09-29 12:01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 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做出如下说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 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 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将 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 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9-29 12:0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珩科技"或"标的公司")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 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七)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29 12:01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