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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9 07: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 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4-04-09 07:41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的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源投资")与南陵惠尔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陵惠尔")、南陵县工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陵工投")、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芜湖宝澜")共同投资设立众源科技。 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 | --- | --- | | 众源投资 | 6,800 | | 68 | | 南陵惠尔 | 500 | | 5 | | 南陵工投 | 1,000 | | 10 | | 芜湖宝澜 | 1,700 | | 17 | | 合计 | 10,000 | |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4-09 07:38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 投资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众源投资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 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根据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众源投资增资 5,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众源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众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09 07: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众 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4-09 07: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 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是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04-09 07:38
第一章 总则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 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09 07: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七条执行。 第二章 选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07:38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09 07: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的专门工 作机构,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04-09 07: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 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