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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4-25 14:40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采 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 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是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众 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包括: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自然人或其他形式的法律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公 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并依照本制度及时、 有效地做好管理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新聘、续聘、改聘),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5 14: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5 14:0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编 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043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 (6)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 78.35%,主要系本期待认证进项税 额金额增加所致。 (7)报告期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3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安徽永杰 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及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源铝箔")两个项目大部分完工转固所致。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41.00 亿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 长 33.99%。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 项目 2024 年 12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5 14:07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下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 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1 |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 | --- | | 无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 |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 | | 受。 | |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 | | 职权的限制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2025-04-25 14:07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全 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5 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 2024 年的薪酬标准上,根 据 2025 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为 6 万元。 3、公司监事 2025 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4:07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5 14:0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和《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冬花女士、独立董事万尚庆先生 及董事阮纪友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冬花女士 担任 ---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