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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 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 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 不得组织、指使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0: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0:50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0:50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 解聘。 第五条 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的职责、权限,规 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 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详细规 定另行制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 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股东会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 交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 有效防范和控 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 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 该远期结售汇合约 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 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 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宣传文件发布的申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0: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录 目 目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 2004 年 2 月 19 日成立的宁波亿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注 册,取得注册号为 3302150000029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价转让 |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0:50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