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Jinghua Laser Technology (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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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浙江京华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通过化名、借他人名义等适用规范禁止的方式持有、买卖公司股份,规避本 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得违反适用规范从事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在相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公司的股票,或者向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 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泄露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各 自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买卖公司股票。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应严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浙江京华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 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 成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 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 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职责、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如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它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公司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以下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