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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 7 (四)持有公司 ...
嘉澳环保:重大资产经营办法(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经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事项 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二章 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 披露: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
嘉澳环保: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 ...
嘉澳环保: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4-01-15 08:41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连云港嘉澳)拟于 2024 年度与 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方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 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 (一)融资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 际情 ...
嘉澳环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 (一) 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二) 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有利于增强公 司的竞争能力; (三) 组合投资优化原则: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 (四) 风险可控原则:多层面跟踪分析,全方位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以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 ...
嘉澳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 ...
嘉澳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嘉 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 ...
嘉澳环保: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 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 述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
嘉澳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08:41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2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涉及连云港嘉澳,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王 艳涛女士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 担保的议案》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公 ...
嘉澳环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08: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 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有 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 规范、透明运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