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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5 11:02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 ...
嘉澳环保: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08-15 11:0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 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历次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 证意见。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7]1751 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
嘉澳环保: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2024-08-15 11:02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健作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 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2、自定价基准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 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本人未曾减持公司股份; 2024 年 8 月 16 日 ...
嘉澳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08-15 10:5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意见 三、关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关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审核意见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 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 ...
嘉澳环保: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08-15 10:58
股票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JIAAOENPROTECHSTOCKCO.,LTD. (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 方 ...
嘉澳环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5 10:58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21,912,262股(含本数),若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 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2024年8月15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16.74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发行前,沈健直接持有公司245,50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8,599,1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
嘉澳环保: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8-15 10:58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 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况,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的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
嘉澳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15 10:58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6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 决权; | | --- | --- | --- | | |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 | |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 者质询; | | |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 | |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 | | 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 | | | 所持有的股份; |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 | |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 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 | | |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 | | |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 | |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 | |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 ...
嘉澳环保: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8-15 10:5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 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 ...
嘉澳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5 10:5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证券部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