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i Technology(6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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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并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 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倡导理性投资,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在投资者群体中建立公司 的诚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六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七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 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于不 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业规定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章 审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事 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须至少包括 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 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 制定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合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重大事项通报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08:45
(2025 年 10 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第五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宁波合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内部重大信息的义务,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