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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内部内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内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内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证 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 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较上年增加 1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名。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 的民事诉讼。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271003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2710035 号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 月 26 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15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 了后附的金鸿顺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 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业务办理》 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 第一大股东;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 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 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树楠)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树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包树楠,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吉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大众一汽(大连)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红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CEO,苏州 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2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等专业理财机构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 ...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2024-04-26 14:1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专字[2024]2301271004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ERTIFIED PUBLIC ACC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2710045 号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金鸿顺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的财务报表,包括了 2023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1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RTIFIED PUBLIC ACC 申 (Tel) · 0591-87852574 Add : 6-9/F Block B, 152 Hudong Road, Fuzhou, Fujian, Chin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 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 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金鸿 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