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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15 1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5 1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7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录 页 次 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半會計師事務两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71 号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2 目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 公司)2023 年 12 月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15 10:1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 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公 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1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15 10:11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吴富宝先生、吴泓越先生、陈亚聪先 生、张军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杰先生、陈嘉阳 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厦门力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查阅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1、经审阅吴富宝先生、吴泓越先生、陈亚聪先生、张军光先生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林杰先生、陈嘉阳先生、李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 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
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5 10:11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 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 公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 万元。截止2020年7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862.39万元,其中, 于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83.54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78.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16,151.41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 中募集专户余额为1,650.34万元,持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0:11
2024 年 4 月 13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覃一知、林杰、陈旭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 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覃一知、林杰、陈旭红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0:1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 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76.35万元。截止2020年7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862.39万元,其中, 于2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5 1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 力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2023 年 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超,2005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9 年 10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配计划的公告
2024-04-15 10:1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 2024年度中期利润计划分配比例:在满足相应条件下,中期现金分红下 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50%(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 司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6,289,444.33元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15 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一、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4 |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 |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 | | --- | --- | | 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 举两名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