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605162)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中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7 10:5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2 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新中港: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1-30 09:17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厉法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
新中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30 09:0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2 月 1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9 | |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 | |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 | | 议案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2 | | 附件:候选人简历 13 | 目 录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 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 ...
新中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22 12:07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 ...
新中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 ...
新中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 ...
新中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 第二条 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可以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可以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 1 (一)任何监事提 ...
新中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为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和综合服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评估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经营计划、执行流程;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 ...
新中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4-01-22 12:0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 修订前 | | | | | | | |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 6 月 日经中国 | 2021 | 年 | 9 | | | | | 第三条 | 公司于 | | 2021 | 年 | 6 | 月 | 9 | | 日经中国 | |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 | | | "证监 | | | |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 | | | | | | | |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 | | | | | | | | | |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 | | | | ...
新中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总经理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 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至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