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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mp1\neq+\mp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中 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 ...
新中港(60516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一 ...
新中港(60516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人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于维护 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 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人")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新中港(6051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 ...
新中港(60516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管理。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 ...
新中港(60516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 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 ...
新中港(60516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0 09:3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5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