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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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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0-27 14:11
Core Viewpoint - New Zhonggang (605162) announced the election of Mr. Li Farong as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of the company's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during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meeting scheduled for October 27, 2025 [1] Summary by Categories - **Company Announcement** - New Zhonggang will hold an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meeting on October 27, 2025 [1] - Mr. Li Farong has been elected as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for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1]
新中港(605162.SH):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21.13%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7 11:27
Core Viewpoint - New Zhonggang (605162.SH) reported a decline in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hil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5 was 164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0.08%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30.0241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1.13%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30.1767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5.55% [1]
新中港(60516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10-27 10:53
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债券代码:111013.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 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债券代码及 ...
新中港: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10:52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New Zhonggang (SH 605162) held its 16th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on October 27, 2025, to discuss various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election of a director to represent the company in executing company affair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New Zhonggang'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as follows: 95.17% from combined heat and power, 4.73% from energy storage, and 0.1%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New Zhonggang'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3.6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also mentions a separate company promoting the tokenization of real estate overseas, with claims of significant financial returns for investors, which raises concerns about the legitimacy of such offers [1]
新中港(6051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6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任报 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规定。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 情况。 第四条 除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如存在下列情形,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
新中港(605162) -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0-27 10:4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汪爱 民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原因,汪爱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汪爱民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 副总经理职务。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6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任情况 1 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 | | | | | | | 离任 | 是否继续在上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离任职务 | | 离任时间 |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 原因 | 市公司及其控 | (如适用) | 履行完毕的 | | ...
新中港(60516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0:4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0 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 ...
新中港(60516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0-27 10:4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0,715,9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5.7598 | | 份总数的比例(%) | |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6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谢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
新中港(60516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0:45
|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6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谢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 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 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 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