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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 审计人员,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 查。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考核。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 ...
新中港(6051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需公开披露的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 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 关资料的 ...
新中港(6051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 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新中港(6051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mp1\neq+\mp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中 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 ...
新中港(60516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一 ...
新中港(60516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人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于维护 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 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人")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新中港(6051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09:3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