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t(60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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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4-12-18 10:08
股票简称:利柏特 股票代码:60516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 ...
利柏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4-12-18 10: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7-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利柏特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 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利柏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7 08:37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 议案二: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9 议案三: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0 1 / 1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 ...
利柏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07:45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利柏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3 07:4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合 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4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斌强、杨清华、王海龙、 沈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交 ...
利柏特: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12-13 07:45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 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 ...
利柏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07:45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 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关联董事沈斌强、杨清华、王海龙、沈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
利柏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07:45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 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 ...
利柏特:关于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1-21 07:54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霍吉良先生持有公司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监事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霍吉良先生拟自本次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11%。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霍吉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利柏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08:33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 346,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 对利柏特工程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75,000 万元,对湛江利柏特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对南通利柏特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5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被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