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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605167)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08:4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避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作 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等活动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司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 ...
利柏特(605167)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08:4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公司设置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
利柏特(60516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08 08:45
| | |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贯彻落实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原经营范围 |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 | --- | --- | | 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 | | 品、玻璃钢制品、机械设备 | 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 | | 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 | 核安全设备安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 | | 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 | 营。 | | 原经营范围 |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 | --- | --- | | 化工程技术研 ...
利柏特(605167) -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8-08 08:45
| |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薛国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薛国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 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薛国新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 | 离任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 离任原 |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 | | 因 | | | | | | | | | | 股子公司任职 | 公开承诺 ...
利柏特(6051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逸)
2025-08-08 08:4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逸,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 习平台的培训课程。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 ...
利柏特(6051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逸)
2025-08-08 08:45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 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置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逸先生为江苏利柏特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同意出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利柏特(6051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08 08:4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 证券代码:605167 | 证券简称:利柏特 | 公告编号:2025-03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23 |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25 日 ...
利柏特(60516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8 08: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5167 | 证券简称:利柏特 | 公告编号:2025-0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23 |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 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 ...
利柏特(605167)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08:3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 ...
利柏特(605167)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08:3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