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RIANT(6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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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 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 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
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杭州福莱 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32.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388.14 万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83.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05.07 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14: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接部门,专门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 1-12 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 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 1-12 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 主要产品 | | | | 变动比率(%) | | --- | --- | --- | --- | --- | | | 2023 年 1-12 均售价(元/吨、 | 月平 | 2022 年 1-12 月平 均售价(元/吨、 | | 主要产品 2023 年 1-12 月 产量(吨、万平方 米) 销量(吨、万平 方米) 营业收入(元) 分散染料 15,136.37 16,804.72 550,671,865.25 滤饼 14,080.27 8,260.83 292,858,950.01 EVA 胶膜 610.63 58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4: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基本信息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 6 | | | | | | |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4: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福莱蒽特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14:02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福莱蒽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14:0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 事项,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6 14:02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 年 4 月 27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因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不再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高晓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钱美 芬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高晓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4: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 称"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忠实 履行各项职责,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业绩报告如下: 二、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3 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审议 58 项议案,具体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的议案 | | --- | --- | --- | | 2023/4/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 1、《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 次会议 | 2、《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 | | | 报告》 | | | | 5、《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6、《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7、《关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