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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品板块12月9日跌0.42%,福莱蒽特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9.3亿元
证券之星消息,12月9日化学制品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42%,福莱蒽特领跌。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 3909.52,下跌0.37%。深证成指报收于13277.36,下跌0.39%。化学制品板块个股涨跌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从资金流向上来看,当日化学制品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9.3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1亿元,散户资金净 流入8.29亿元。化学制品板块个股资金流向见下表: ...
福莱蒽特聘任51岁李春卫为副总经理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8 16:57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职终止日期2024薪酬(万元)相对上年增减(万元)年龄李百春董事长 2025120820281207106.040.0849总经理20191209-非独立董事2025120820281207李春卫副董事长 202512082028120781.040.0851副总经理20251208-非独立董事2025120820281207笪良宽非独立董事 202212092025120769.24-0.2258陈望全副总经理20191209-49.900.9949非独立董事2025120820281207任鹏 飞职工董事202512082028120749.41-2.0741高晓丽非独立董事202512082028120749.310.6047王振炎非独 立董事202512082028120718.56-43董事会秘书20240823- 数据显示,近一年,福莱蒽特发生董监高变更4人次,具体如下。 2025年4月28日,福莱蒽特公告,笪良宽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资料显示,笪良宽,男,1967年4月出 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行政学院MBA。其主要经历如下:1987年8月至 199 ...
福莱蒽特拟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 切入机器人皮肤业务领域
智通财经网· 2025-12-08 11:24
智通财经APP讯,福莱蒽特(605566.SH)发布公告,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元甲投资企业",暂定 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 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 30%。 本次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的行业发展机遇,逐步切入机器人皮肤业 务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和整体利益。 ...
福莱蒽特(605566.SH)拟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 切入机器人皮肤业务领域
智通财经网· 2025-12-08 11:21
智通财经APP讯,福莱蒽特(605566.SH)发布公告,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元甲投资企业",暂定 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 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 30%。 本次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的行业发展机遇,逐步切入机器人皮肤业 务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和整体利益。 ...
福莱蒽特(605566.SH):拟出资3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8 10:33
公司本次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的行业发展机遇,逐步切入机器人皮 肤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格隆汇12月8日丨福莱蒽特(605566.SH)公布,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 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30%。 ...
福莱蒽特: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
Di Yi Cai Jing· 2025-12-08 10:33
福莱蒽特公告,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 例的3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是为了更好 地把握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的行业发展机遇,逐步切入机器人皮肤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业务布 局。 ...
福莱蒽特(605566)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12-08 10:3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 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条件的 单位大额存单,但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
福莱蒽特(605566)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08 10:30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79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双曲线智能(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智能 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非关联 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元甲投资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 登记核准为准)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双 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 30%。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 ...
福莱蒽特(605566)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2-08 10:30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 独立董事 3 名,上述人员与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完 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选举,确认了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 ...
福莱蒽特(605566) - 福莱蒽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12-08 10:3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档案,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档案和所作的陈述 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福莱蒽特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