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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 (以下简称"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的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主任委员(召集人)在 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 ...
光峰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梁华权)
2023-12-08 11:2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梁华权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光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 ...
光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 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委员 人数达到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人数以前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 权,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 ...
光峰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Xi=\Xi^{\pm}=\Xi\mp+\Xi$$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制订《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 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 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95413991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并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 上市,首次 ...
光峰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所需的职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 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能够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1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 本制度。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可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 ...
光峰科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增补暨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公告
2023-12-08 11:24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增补暨专门委员会成员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调 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升级为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提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宁存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增补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
光峰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24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2 楼公 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光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组织管 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 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 所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 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
光峰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1:24
单位:万元 | 序 | | 项目投资 | 截至2023年 | 截至2023年 | 原计划达到预 | | | --- | --- | --- | --- | --- | --- | --- | | 号 | 项目名称 | 总额 | 11月30日累 | 11月30日累 | 定可使用状态 | | | | | | 计投入金额 | 计投入进度 | 日期 | | | 1 |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 | 31,300.00 | 27,931.11 [注 1] | 89.24% | 2022 年 月 | 12 |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2 |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 | 28,400.00 | 21,398.60 | 75.35% | 2023 年 月 | 12 | | | 心项目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 ...
光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的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 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和 5 年内从 业经历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