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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6880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 ...
安集科技(68801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 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 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证券监管机构咨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章 公司 ...
安集科技(688019)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
安集科技(688019) -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注 册程序,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 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 排持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向必 ...
安集科技(6880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
安集科技(6880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1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
安集科技(6880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发生《上海证 ...
安集科技(688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
安集科技(6880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5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 (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并与岗位价值、市场水平相匹配; (三)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倾斜,促进公司整体薪酬结构合理化。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 ...
安集科技(68801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0:55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债券代码:118054 债券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