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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6880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 1 页 共 12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和《杭州 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法 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
美迪凯(6880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 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 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 ...
美迪凯(6880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 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 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
美迪凯(6880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前款所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 股份 ...
美迪凯(6880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 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 ...
美迪凯(6880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和结构,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美迪凯(68807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审议议题、拟定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形 式、联系人等信息。 第十三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含如下内容: 第九条 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第十条 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专门会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的列席人员不享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美迪凯(6880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杭州美迪凯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美迪凯(6880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 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 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 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
美迪凯(6880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6 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提高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