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YIZHONG(6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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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7 07: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595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4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00,774.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171.4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93,603.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41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5,816.72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 ...
上海谊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谊众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7 07:44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7 07:44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 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 程中,未 ...
上海谊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骑 缝 章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 RSM 容 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4]200Z0032 号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
上海谊众: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7 07:44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与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并完成董事会换届。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孙春萌先生、董 事孙菁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 4 日起实施)的有关 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孙菁女士担任 ...
上海谊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04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骑 缝 章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xc.mof.gov.cn)" 进行查 【RSM 容 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容诚专字[2024]200Z0049 号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公司)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 200Z003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07 07:44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3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09 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非独 ...
上海谊众:独立董事熊焰韧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的内部制度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专委会、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与事项进行充分审议与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熊焰韧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副教授。 1994年8月至1997年8月,任职扬州大学商学院教师;2000年8月至今,任职南京大学商学院教 师。2017年至2018年在哈佛大学商学院参加案例教 学与开发培训,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 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咨询专家,哈佛大学商学院案例开发workshop成员,中国会计学会 《会计研究》匿名审稿专家,美 ...
上海谊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07 07: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 众"、"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朱玉华、顾兆廷 (三)现场检查人员 朱玉华、顾兆廷 (四)现场检查时间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 2023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1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 ...
上海谊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7 07:44
第三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但因换届任期未满3 年的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可 当选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