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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二)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 名; (三)股东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09: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办法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 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四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 向公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3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09: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首 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09: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司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之有效性的监督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体股东 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09: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09:28
| |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ouyao Holdings (Beijing) Co., Ltd.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 号 1 幢 19 层 1 单元 2202-2 号,邮政编码:10017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871.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09: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称"《1 号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