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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二〇二四年四月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3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 监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相关规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7:36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046 号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首药 控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首药控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
首药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8 07:36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90 元(人民币, 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 109,727,979.48 元,不含税,含发行前 已计入损益金额 5,084,905.69 元)后,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募集资 金余额为 1,378,838,926.21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21,626,089.60 元,其中 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2,971,499.51 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 优化人员组成,完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对提名和选聘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与考核进行研究、评价并提出建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8 07:3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048 号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选 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选聘会计 师事务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2023 年,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及 评估,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调整工作,现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杨国杰先生、刘学教授及许 新合博士,独立董事杨国杰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原第一届委员朱建弟先生及李文军先生卸任相关委员职务。上述全部成员均具有 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是 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信息 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在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07:36
公司代码:688197 公司简称: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