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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选 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选聘会计 师事务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 酬。董事会秘书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 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七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 3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 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交易对手方双鹭药业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明波先生曾于过往12个 月内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的相关规定,双鹭药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徐明波先生已于 2023年9月卸任本公司董事,审议本议案时,现任全体董事均为非关联董事,无 须回避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经审核,本公司独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07:36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强、刘学、杨国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的规定,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 任独立董事张强( 注:张强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但其 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辞职报告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张强目前仍正常履行法定职责)、刘学、 杨国杰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5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 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 立董事朱建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1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述职报告 ...
首药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6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首药控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258 号"文注册同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7 号)同 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1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 万元。 天健会计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综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 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生物医药、战略规划、合规管治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2023 年,本人未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 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 20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 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之有效性的监督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体 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7:3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 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资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