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HISUN BIOMATERIALS CO.LTD.(688203)

Search documents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2025-07-15 10:16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 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 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海正 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浙江海 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委派权,日常经营管理权,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子公司在公司的授 权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公司 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由公司向子公司委派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正生物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 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 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1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 ...
海正生材(688203)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0: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 定的良性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 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