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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8 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53 被担保人:昆山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思特威")为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的全资子 公司。 昆山思特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十年,具体时间以银行合同签订为准,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昆山思 特威提供不超过 1.95 亿元的担保额度,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思特威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起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至 2033 年 12 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昆山思特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的 ...
思特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08 10:18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修订公司部 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 | |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 ...
思特威: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3-12-08 10:18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3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思特 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及合并 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 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 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 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 ...
思特威: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18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董事会 提名、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 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 不到本款要求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 ...
思特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0: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特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 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 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 期等。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的外汇衍生品交 ...
思特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8 10: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 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 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
思特威: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1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应当向股东大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 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 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监事会,监事会是 ...
思特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1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思特威(上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计算。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含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 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五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
思特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8 10:1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除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 或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 ...
思特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0:1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 1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 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八条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完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