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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新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10-19 09:32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299,2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 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2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92,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741,10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58,893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9 09:3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符合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因参与补选独立董事辞去原非独立董事职务暨补选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胡铭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铭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 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19 09:32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 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忠健)
2023-10-19 09:32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苏州新锐 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忠 健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己同 意出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0月10日)
2023-10-12 07:54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电话会议) 华宝基金:贺喆 参与单位名称 电话会议参会者无法签署调研承诺函,但在交流活动中,我公司严格 及人员姓名 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没有发生未公开 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 时间 2023年 10月10日09:30-10:00。 地点 公司会议室(电话会议) 公司接待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魏瑞瑶 1、公司硬质合金工具产品出口海外市场,竞争优势是什么? (1)产品性能方面:公司的牙轮钻头依靠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在 海外具备与其他国际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竞争的能力; (2)价格方面:相较于其他国际供应商产品价格有一定优势; (3)服务方面: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能迅速响应客户需 求,为其勘探和开采活动提供耗材综合解决方案的“一站式”服务。 投资者关系活 2、公司对客户提供的配套服务是指什么?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10 08: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45,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 股的比例为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00 元/股,最低价为 25.6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068,892.17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3,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
新锐股份(688257) - 新锐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9月27日)
2023-09-27 23:56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电话会议) 兴银基金:劳开骏;安信证券:辛泽熙;人保资产:黄振东;明世伙 伴基金:张晓林;汇泉基金:周晓东;中银资产:李娜;华泰资管:刘瑞; 中意资产:臧怡;嘉实基金:谢泽林;华宝基金:贺喆;南土资产:赵炙 阳;九泰基金:洪江根;中英人寿:罗智柏;建信基金:许杰;国海证券: 杜先康、李亦桐;浙商基金:刘新正;国信资管:吴文成;景顺长城基金: 余捷涛;松熙基金:姜思辰;坚果基金:白康树;北大方正人寿:陈发; 参与单位名称 相聚资本:叶善庭;德邦自营:江杨磊;方正富邦基金:徐超;中原英石 及人员姓名 基金:赵梓峰;五地投资:成佩剑;睿远基金:尹世君;明亚投研:何明; 华富基金:李天成;复胜资产:戴卡娜;淳厚基金:王晓明、刘俊;中欧 基金:袁维德、冯允鹏;嘉实基金:朱悦 现场会议参会者均已签署调研承诺函,电话会议参会者无法签署调研 承诺函,但在交流活动中,我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2023-09-27 09:38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23.00元/股调整为16.07元/股。 股票增值权行权数量由50万份调整为70万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27 09:38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4.7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992.00万股的 0.1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27日为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以16.07元/股(经调 整后,下同)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4.70万股(经调整后,下同)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新锐股份: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锐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二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09:38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二次授予事项 品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f 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456 号新光天地 15F 电话:(0512) 69365188 传真:(0512) 69365288 邮编: 215028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 股票预留部分二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新锐合金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的委托,并根据新锐股份与本 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