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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 ...
峰岹科技:2023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3: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23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峰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3: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 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峰岹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3: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 的综合授信额度。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含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 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 以上授 ...
峰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
2024-04-24 13: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建新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3: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
峰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建新
2024-04-24 13: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建新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建新,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7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新加坡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任英国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英国IMRA Europe SAS,UK Research Centre电气部研究工程师;2004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学 电气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3: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3: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4,846,763.9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7,995,479.43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
峰岹科技: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3: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 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 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141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488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6.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