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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05-20 11:4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05-20 11:4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 的人员。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 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1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并以 授予价格 17.15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致远互 ...
致远互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1:44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 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受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仅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特指中国境内地区,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 ...
致远互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0 11:44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证券代码:68836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5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9 | 一、释义 2 1. 上市公司、公司、致远互联:指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指《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工。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1: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0,497,36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0,497,36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27.643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7.6434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4,834,176 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5-14 09:58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1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10 10:4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目录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 | | | | | 议案一:关于公司 | 2023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7 | | | | 议案二:关于公司 | 2023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3 | | | |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9 | | | | | 议案四:关于公司 | 2023 | 年度财务决算及 | 2024 |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30 | | 议案五:关于公司 | 2024 | 年度董事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4-26 09:52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4-0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 方 式 首 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
降本增效开启,静待经营回暖
SINOLINK SECURITIES· 2024-04-26 02:00
业绩简评 分季度而言,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和 2024 年第一季度营收分别 为 3.4 亿、1.8 亿元,分别同比下滑 12.6%、增长 11.8%;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3 亿元、-0.32 亿元,其中 2023 年第四季度 较上年同期转亏,2024 年第一季度亏损幅度减少 23.7%。 经营分析 费用方面,由于公司 2023 年初对经营较为乐观,上半年增加招 聘,年中人数较年初增长 9.3%;但公司 2023 年下半年全面开展 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等方式减少冗余 投入,2023 年末人数较年中下滑 6.1%,也使得 2024 年第一季度 亏损同比缩窄。此外,由于部分客户回款不及预期,2023 年第四 季度公司计提了 0.25 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对 2023 年第四季度及 2023 年全年的净利润造成影响。 基于公司 2023 年报以及对公司降本增效的预期,我们预计公司 2024~2026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12.2/13.2 亿元,同比增长 8.0%/8.0%/8.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3/0.7/1.3 亿元,分别同 比扭亏、同比增长 163.6% ...